考籍转出申请须在2026年8月26日11时至30日19时办理。提交以后内容不能修改,信息缺失或填写不准造成手续无法完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怎么转出

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怎么转出

进入转考申请(转出)后,核对拟转出的课程,填写审核地区、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和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

材料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提交,包括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的扫描件;存在其他说明事项时,对应的补充说明材料也要扫描上传。核对全部内容后,使用“提交转出申请”完成申报。

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结果不会通过短信告知,考生应在申请期内自行查看。通过审核后,从系统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按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字;未通过时,可向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询问原因。

现场确认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式两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按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审核。网上申请完成后,还要及时联系转入省考试机构咨询并办理转入;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或不符合转入省要求而被退回,本次转考作废,可在下次转考期间再次申请。

项目转出规定
办理前提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绩须一次性转出。
不得转出情形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免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转出完成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考生考籍信息及课程成绩,考生各项考籍业务仅可在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办理。

新疆自考考籍省际转入要准备哪些材料

新疆自考考籍省际转入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转入时,进入转考申请(转入),检查转入课程资料,并选定转入地区;该地区可依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按系统格式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描件,如有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也应扫描提交。

考生按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现场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后交回,考籍转入随即完成。

转入电子档案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经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信息为准,不受理该平台之外的转考资料。考生应依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按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申请在我区毕业前,转入考生须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区内跨地、州、市参加自学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所属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