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复核,复核结果查询期为30日,逾期不再提供查询服务。

数据快照:本文据各证书官方考试机构公开公告整理,生成于 2026-08-23。报名、考试等安排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依据:sourcedocument#4310 财政部会考〔2025〕2号 https://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511/t20251127_3977584.htm 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