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控小型(空机重量≤15公斤且起飞全重≤25公斤)、中型(起飞全重≤150公斤)、大型(>150公斤)民用无人机,必须取得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微型(空机<0.25公斤)、轻型(空机≤4公斤且较大起飞≤7公斤)无人机不需要执照。

数据快照:本文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761号令)、《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及民航局公开文件整理,生成于 2026-10-08。考试安排以民航局及考点最新公告为准。

要点

  • 轻型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通过局方规定的理论培训和考试,取得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 起飞全重不超过150公斤的农用无人机在农林牧渔适飞空域作业,不需要执照,由生产者按民航局和农业农村部规定培训考核并发放操作证书;
  • 超视距运行的小型、中型无人机,执照上还须有超视距等级。

依据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六十二条;CCAR-92 第92.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