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填报截止到9月11日12:00,审核截止到9月12日12:00,现场审核最晚办至9月12日18:00,缴费须在9月12日20:00前完成,任何环节逾期均无补救。
河南成人高考报名条件怎么按身份自查
报名前先核对招生对象和学历要求。符合报名范围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项目 | 条件 |
|---|---|
| 基本要求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 人员范围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
| 健康要求 |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 高起本或高起专 | 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
| 专升本 | 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
本地户籍考生按报考层次准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图片、本人免冠照和对应学历证书,确认点按户籍地选择。志愿只能填一所学校一个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
身份证归属地和报名地不同,须提交报名地2026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按社保缴费地选择确认点。参保地要与报名地相同,缴费月份不能断档。工作证明、居住证不在规定列举的材料范围内。严禁跨省重复报名,经教育部核查发现跨省重复报名的,取消在豫报考录取资格。
专升本考生报名时必须已经取得相应证书。往届毕业生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并办理学历认证,认证报告经学信网申请;当年7月毕业且报名时证书已经到手、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应届生也可报考。证书尚未取得或学信网无法核验学历真伪,不具备专升本报考条件,只能先报高起专或高起本层次。
未满18周岁(2008年12月31日后出生)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原件。已满18周岁的考生按一般条件办理;没有高中毕业证但具有同等学力,可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证明。
河南成人高考医学专业要满足哪些条件
| 报考方向 | 条件 |
|---|---|
| 临床类专业 |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
| 护理学专业 |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
| 医学门类其它专业 | 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
| 专业对应要求 |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
报名时须同步上传对应资格证书。资格不符合要求会影响审核与录取;新生入学复查还会核对报名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河南成人高考特殊身份材料怎么准备
现役军人须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以及服役地部队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驻地服役证明,确认点可按服役地选择。
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由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金水区信息审核确认点审核报考资格,办理程序参照中国公民。
已被2026年普通高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河南省成人高考报考与录取。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属于招生对象,应在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按对应层次报考。
河南成人高考照顾加分怎么确认
年满25周岁(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可依据身份证信息自动认定加20分投档,无需提交材料。少数民族同样依据身份证信息自动认定;其他照顾加分须按档位提交对应证书证明材料。符合两项以上政策时,只取较高分值,不得累计。
报名信息和材料须由考生本人如实提交。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本人填写错误或委托他人办理导致信息有误,影响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和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禁止各类涉考培训组织、团体和个人代替考生报名。
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服务平台(https://www.haeea.cn)填报,并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发布页面(https://jyt.henan.gov.cn/2026/09-04/3411139.html)核对规定。
常见问题
自考专科还没毕业能报河南成人高考专升本吗?
不能。专升本报名时须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尚未毕业可报高起专或高起本。
异地社保不足连续三个月怎么办?
无法提供报名地2026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的,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确认点按户籍地选择。
外省户籍在河南报名属于跨省重复报名吗?
不属于。持报名地2026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在河南报考属于异地报名;已经在外省报名当年成人高考的,不得再在河南报名。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https://jyt.henan.gov.cn/2026/09-04/3411139.html)

